「轉知」國稅局宣導113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事宜
「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國稅宣導」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
114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止,納稅義務人可多利用手機報稅或自行以憑證
(
或行動電話認證
)
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函.pdf
附件一.jpg
附件二.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