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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基本工資調升,民國107年1月1日起同步調升非居住者應扣繳18%稅額之所得金額。

配合勞動部自民國10711修正基本工資,同步修改非居住者應扣繳18%稅額之全月薪資給付金額。

一、依勞動部10696日勞動條2字第1060131805號公告(網址:http://www.mol.gov.tw/topic/3067/5990/13171/19154/),自10711日起,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40 、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2,000

二、自10711日起,各單位申報於同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未滿183天之外籍人士所得時,其全月薪資給付總額超過新臺幣33,000(每月基本工資新臺幣22,000元之1.5倍)者,應按18扣繳稅額;未超過新臺幣33,000()者,則應按6扣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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