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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用金區

申請零用金作業程序:

T類經費項下各單位如因緊急需求,且金額於一萬元以下者,請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依核准之核銷單據領取 

  • 請業務承辦人將原始憑證(發票或收據)粘貼於支出憑證黏存單及報銷清單,並經會相關權責單位及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之核准,向出納管理人員領取。
  • 如有牽涉所得項目請依一般支出核銷作業流程

 二、借款備付 

  • 各業務承辦單位因業務需要,請借款人(業務承辦人)填寫零用金借支單(請下載)完成核准後,檢附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向出納管理人員借款備付零用,惟應自借款當日起算三日內檢附支出憑證辦理核銷。
  • 借用之款項屬所得發放時,如遇有給付外籍人士產生之所得稅或二代健保費用請依暫借款轉正核銷作業流程需檢附的憑證辦理核銷。
  • 情況特殊無法及時辦理核銷者,應敘明具體事由並訂定核銷期限,依分層負責程序另簽簽准後依限辦理。 

*借款人(業務承辦人)請於三工作天前聯繫出納組,便於備妥預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