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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基本工資調升,民國112年1月1日起同步調升非居住者應扣繳18%稅額之所得金額

配合勞動部自民國11211日起修正基本工資,同步修改非居住者應扣繳18%稅額之全月薪資給付金額。

一、依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勞動條2字第1110077619號公告(網址 http://www.mol.gov.tw/topic/3067/5990/13171/19154/),自112年11日起,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76、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6,400

二、自11111日起,各單位申報於同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未滿183天之外籍人士所得時,其全月薪資給付總額超過新臺幣39,600(每月基本工資新臺幣26,400元之1.5)者,應按18%扣繳稅額;未超過新臺幣39,600元(),則應按6%扣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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